UIC校友在校内使用体育馆各项设施的规定
(试用)
为感谢UIC校友多年以来对母校的关爱和支持,为广大校友创造一个良好的强身健体平台,同时维持体育馆的正常秩序和管理,更好地为广大校友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应人群:UIC校友
二、校友需填写并提交《UIC校友体育设施使用申请表》,持有效的“健康证”到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经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核实并由体育馆设施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取“会员证”的校友方可使用体育馆的各项设施;
三、持“会员证”的校友使用体育馆设施属有偿服务,享有与在校教职员工同等待遇,具体项目收费根据UIC体育馆公布为准;
四、“会员证”的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续用需再次提交有效的“健康证”,该使用证仅限校友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五、 校友使用体育馆设施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会员证”;
六、校友须按照体育馆《UIC游泳馆入馆须知》和《UIC体育馆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场馆设施;
七、校友须知健身活动存在的危险,在使用体育馆设施的过程中,都应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应自行购买保险,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控制运动强度和运动量。凡因自身身体问题或因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发生的伤害事故,由校友个人承担完全责任。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详情请咨询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0756-3620554。
附件1:《UIC校友体育设施使用申请表》
附件2:《校友免责协议》
2018年8月30日
四维教育协调处校友事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