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申請者
1.「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A | 8%以內(包含8%)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
B | 8%~20%(不含8%,包含2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
C | 20%~30%(不含20%,包含3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UIC就讀的港澳及華僑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4.古楚壁伉儷助學金(中國香港生)
一等獎1名:每名人民幣二萬元
二等獎3名:每名人民幣一萬元
具有UIC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香港籍在校生;在校成績優秀,積極參與校園活動及熱心公益,參與全人教育相關活動;申請人上一學年的YGPA在3.00或以上。
5.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6.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7.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澳門籍/華僑申請者
1.「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A | 8%以內(包含8%)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
B | 8%~20%(不含8%,包含2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
C | 20%~30%(不含20%,包含3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北師香港浸會大學就讀的港澳及華僑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4. 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5. 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6. 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臺灣籍申請者
1. 「學測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臺灣學測申請者適用)
學校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頒發三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類別 | 獎學金名稱 | 獎勵金額 | 學測成績要求 |
A | 甲等獎學金 |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100% | 學測兩科頂標 及 兩科前標 或 學測一科頂標 及 四科前標 |
B | 乙等獎學金 |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二 | 學測一科頂標、兩科前標、一科均標 或 學測兩科頂標 及 一科均標 或 學測四科前標 及 一科均標 |
C | 丙等獎學金 |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一 | 學測兩科前標 及 兩科均標 或 學測一科前標 及 四科均標 或 學測一科頂標 及 兩科均標 |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A | 8%以內(包含8%)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
B | 8%~20%(不含8%,包含2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
C | 20%~30%(不含20%,包含3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者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A | 8%以內(包含8%)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
B | 8%~20%(不含8%,包含2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
C | 20%~30%(不含20%,包含30%)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4.「臺灣在校生獎學金」
爲鼓勵更多成績優秀的學生在學業上繼續努力,根據學生上一個學年度的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A | 8%以內(包含8%) |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100% |
B | 8%~20%(不含8%,包含20%) |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二 |
C | 20%~30%(不含20%,包含30%) |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臺灣在校生獎學金不適用於已獲頒「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或「學測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之臺籍在校生。
審核如遇特殊情况,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將視情况酌情進行評定。
上述續得學業成績要求及金額如有變更,以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公布爲准。
5. 臺灣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北師香港浸會大學就讀的臺灣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6.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7.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8.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學校另設有其他獎學金,詳情可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