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籍申請者


    1.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學業成績排名

    獎勵金額

    A

    8%以內(包含8%)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UIC就讀的港澳及華僑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4.古楚壁伉儷助學金(中國香港生

    一等獎1名:每名人民幣二萬元

    二等獎3名:每名人民幣一萬元

    具有UIC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香港籍在校生;在校成績優秀,積極參與校園活動及熱心公益,參與全人教育相關活動;申請人上一學年的YGPA在3.00或以上。



    5.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6.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7.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澳門籍/華僑申請者


    1.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學業成績排名

    獎勵金額

    A

    8%以內(包含8%)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北師香港浸會大學就讀的港澳及華僑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4. 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5. 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6. 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臺灣籍申請者


    1. 「學測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臺灣學測申請適用)

    學校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頒發三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類別

    獎學金名稱

    獎勵金額

    測成績要求

    A

    甲等獎學金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100%

    學測兩科頂標 及 兩科前標


    學測一科頂標 及 四科前標

    B

    乙等獎學金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二

    學測一科頂標、兩科前標、一科均標


    學測兩科頂標 及 一科均標


    學測四科前標 及 一科均標

    C

    丙等獎學金

    獎勵當年全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一

    學測兩科前標 及 兩科均標


    學測一科前標 及 四科均標


    學測一科頂標 及 兩科均標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學業成績排名

    獎勵金額

    A

    8%以內(包含8%)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2.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根據申請人的「聯招」成績頒發兩個等級的新生入學獎學金:

    「全額獎學金」:當年學費全免

    「半額獎學金」:當年學費一半


    獲獎條件:聯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0分或以上,同時聯考總分排位須滿足以下要求

    「全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額獎學金」:文史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類聯考總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符合學校獎學金續得政策原則上爲期四年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3. 「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續得」港澳臺僑聯考申請適用)

    學校根據新生入學獎學金得主上一個學年度的校內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學業成績排名

    獎勵金額

    A

    8%以內(包含8%)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將自動納入上述獎學金的評估範圍,無需單獨申請。



    4.「臺灣在校生獎學金」

    爲鼓勵更多成績優秀的學生在學業上繼續努力,根據學生上一個學年度的平均成績(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據爲)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學業成績排名

    獎勵金額

    A

    8%以內(包含8%)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入學當年學費金額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臺灣在校生獎學金不適用於已獲頒「聯招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或「學測成績入學新生獎學金」之臺籍在校生。

    審核如遇特殊情况,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將視情况酌情進行評定。

    上述續得學業成績要求及金額如有變更,以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公布爲准。




    5. 臺灣學生獎學金 (由國家發放)

    在北師香港浸會大學就讀的臺灣生,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紀錄者可申請。

    獎勵標準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每學年8,000元、一等獎每生每學年6,000元、二等獎每生每學年5,000元、三等獎每生每學年4,000元。(具體的名額及標準根據當年上級下發的文件而定)



    6.一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六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前8%(含8%)以內。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7.二等獎學金

    每名人民幣三千元

    年度GPA排名在學系/專業(*具體由學院考量和决定)的8%-20%(不包含8%,含20%)之間。學校保留對獎學金標準修改的權利,即獎學金標準每年都有可能根據評選當年的整體成績水平作出調整。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記錄的同學或被取消獲獎資格。



    8.薪傳助學金

    3名:每名人民幣四萬元

    用以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積極參與校內外活動,熱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



    學校另設有其他獎學金,詳情可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