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香港浸会大学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北师香港浸会大学

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师香港浸会大学(Beijing Normal-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BNBU)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也是内地第一所创新的博雅型大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海市

获国家教育部批准,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珠海市政府和各界大力支持,北师港浸大于2005年成立,采用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秉承博雅教育办学理念,北师港浸大创新地推行全人教育、四维教育及国际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双修、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兼具的新时代学子。

北师港浸大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招收外国学生。学校设有工商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理工科技学院、文化与创意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及研究生院,下设30多个本科专业,并开设研究型硕士、博士及授课型硕士专业,在校生逾万人。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获颁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在香港为期两年的IANG(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工作签证

北师港浸大实施英文教学,学术标准接轨国际,设立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贯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学校被纳入广东省“冲补强”计划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学校数学、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设立。目前,北师港浸大已有2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应用经济学)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4个学科(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传播学)入选广东省重点建设学科。此外,学校还成立了高等研究院,拥有一支以中科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以及海外学者领衔的科研团队,主要瞄准前沿交叉学科开展创新研究。

北师港浸大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引进优秀人才,不断升级师资和科研队伍,师资位列软科全国高校高端人才100强。目前的师资队伍来自约40个国家和地区,各院系专任教师100%具有境外高校留学或工作经历,专任教师90%拥有博士学位。我们的教师团队汇聚了来自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等世界顶尖学府的优秀学者,他们不仅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还能将最前沿的研究成果与先进的教学理念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实践经验,确保他们在高质量的教学环境中获得全面的知识并培养创新思维。

近年来,北师港浸大本科毕业生八成以上选择深造,其中超过八成毕业生进入QS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名校深造(如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耶鲁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毕业生有的更荣获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爱丁堡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清华大学等名校的博士/博士后录取,其中部分获全额奖学金。截至2024年11月末,已统计到2024届1744名毕业生中,1468人选择出国/出境深造,1248人进入世界QS排名前百强的大学(占境外深造人数的85%)。参与就业的毕业生也深受跨国企业、国企、政府和公共组织等单位青睐。

北师港浸大是一所立足于中国土地的国际化大学,来自世界各地的师生聚在一起,不同的文化在这里融汇碰撞。学校时常迎来国内外学者前来演讲、交流学术。目前北师港浸大与全球近百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交换、体验外国文化和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机会

北师港浸大十分注重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学生熟悉国情国学,培养家国情怀。汲取“礼、乐、射、御、书、数”古代六艺的精髓,学校开设古琴、雅乐、中华射道等相关课程。作为课程的延伸,学生社团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里展现勃勃生机。

北师港浸大所在的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城市,毗邻港澳,以港珠澳大桥相连,交通便捷;生态环境优美,连年被评为中国最宜居城市。珠海还是近代中西文化交汇最早的地区之一,藏有珍贵的历史和文化资源。

北师港浸大将结合博雅教育特色,打造以“人文商”为主的一期校园和以“科技、研究生院”为主的二期校园,与比邻的会同古村共建“大学小镇”。学校会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为珠海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须具有《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


三、报名方式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的学生,可报读我校。具体报名、考试、志愿填报要求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news/content/post_4654965.html


四、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以全国联招管理系统公布为准。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名称

入校后就读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入学成绩要求

工商管理类
(按大类招生)

财务管理

财务学

文理兼招

联考总分达到本科批次高分线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招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管理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

创业与创新管理/电子商务与资讯系统管理/数字媒体管理

文理兼招

文化产业管理

文化创意与管理/旅游、酒店与会展管理

文理兼招

新闻传播学类
(按大类招生)

广告学

公共关系与广告学

文理兼招

传播学

媒体与传播学/媒体艺术与设计/影视学/动画与互动媒体/中华文化与国际传播/游戏设计*

文理兼招

计算机类
(按大类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只招理科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据科学

只招理科

按专业招生

会计学

会计学

文理兼招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商业分析

文理兼招

社会学

全球化与发展/数字社会科学

文理兼招

应用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文理兼招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只招理科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只招理科

统计学

统计学

只招理科

金融数学

金融数学

只招理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数学

只招理科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

只招理科

外国语言文学类

(按大类招生)

英语

英语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1.联考总分达到本科批次高分线
2.且联考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00分

翻译

应用翻译学

文理兼招

1.*为2025年新增专业方向。北师港浸大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让学生在第二学期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深层次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各学院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2.全国联招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全国联招管理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1.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本科批次高分线上分科类择优录取新生(2024年我校执行文史类:465分;理工类:510分)。符合学校专业录取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全国联招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全国联招考试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实施英文教学,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英文能力,以适应学校的国际化教学环境,要求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大类时,全国联招考试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其他大类或专业时,不设置英语单科最低成绩要求。

注:如教育部、联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颁发证书

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获颁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联招成绩入学新生奖学金」: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招」考试成绩颁发两个类别的新生入学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当年学费全免

「半额奖学金」:当年学费减半

*符合学校奖学金续得政策的原则上为期四年。


获奖要求:

考生全国联招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或以上,同时全国联招总分排位须满足下列要求:


奖学金

全国联招总分排位要求

全额奖学金

文史类全国联招总分排位要求:1000或之前

理工类全国联招总分排位要求:1200或之前

半额奖学金

文史类全国联招总分排位要求:2000或之前

理工类全国联招总分排位要求:2200或之前


「联招成绩入学新生奖学金续得要求」

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续得审核。为鼓励更多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学业上继续努力,学校根据学生上一个学年度的校内平均成绩(YGPA)排名(本年级或本年级本专业或本年级本大类,以排名最前的数据为准)进行审核,排名及相应的续得奖学金金额如下:

类别

学业成绩排名

奖励金额

A

8%以内(包含8%)

奖励当年获得入学奖励金额的100%

B

8%~20%(不含8%,包含20%)

奖励当年获得入学奖励金额的三分之二

C

20%~30%(不含20%,包含30%)

奖励当年获得入学奖励金额的三分之一

D

30%以外

所有符合资格的学生将自动纳入上述奖学金的评估范围,无需单独申请。


「在校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政府类、捐资类以及各项校内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全人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由国家发放)、古楚壁伉俪助学金(中国香港生)、台湾在校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由国家发放)等。由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人民币十一万元(¥110,000)/学年

住宿费:二人间:人民币6,400元/学年

三人间:人民币4,000元/学年

四人间:人民币3,500元/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网站。


九、入学及培养

新生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并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供学校核验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体检,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校设有导师关顾计划(Mentor Caring Programme,简称MCP),由学术导师、导师、学院辅导长、朋辈导师(高年级学生)及在校生五部分组成。学术导师为大一新生提供学业和课程的规划、学术指导等与学业相关的支持,导师则侧重于学生的日常管理、心理关顾与生活指导等,朋辈导师则通过分享学习和生活经验,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校园生活。


十、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86-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3620055、3620066、3620077、3620088

传真号码:(86-756)3620047

咨询邮箱:admission@ui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ui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ic.edu.cn/

招生组老师联系电话:https://admission.uic.edu.cn/contact.htm

招生微信公众号:北师港浸大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行政楼三楼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9087

2、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投诉或举报实行实名制,投诉人需通过电子邮件(graceyanluo@uic.edu.cn)以书面的形式详述投诉或举报的内容、目的和证据等。

联系人:罗老师

监督电话:(86-756)3620332


十一、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