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香港浸会大学
2025年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北师香港浸会大学是一所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得到珠海市政府及人民的大力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与北师港浸大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北师港浸大打造成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回报珠海市政府和人民对北师港浸大的肯定与支持,特对2025年报考并就读我校的珠海籍考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在珠海市报名并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截至2025年8月31日户籍已在珠海市落户满三年的珠海籍考生;
2、2025年在广东省高考填报志愿系统的提前批或本科批填报我校。
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具备我校学费减免的申请资格。
二、学费减免标准
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被我校2025年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享受我校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政策,为当年学费减免2万元人民币。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原则上为期四年。
如学生录取成绩优异,可获得学校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25年北师港浸大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与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审程序
凡具备我校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需在2025年广东高考填报志愿系统的提前批或本科批填报我校,录取后在新生开学时期主动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作学费减免申请、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截止日期:每年的9月中旬之前(具体日期由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登记后,初步形成学费减免资格名单,上报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最终确认学费减免名单。待学校评定后提交学校财务处安排发放。减免政策从2025-2026学年开始执行,减免的学费额度发放至学生缴交学费的个人银行卡账号内。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择优录取。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标准对学费减免获得者进行评定。
四、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学费减免金额在新生缴交原定学杂费、入学报到通过审核登记及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后,由财务处安排发放;
2、每学年结束后,学校对具有学费减免资格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考核。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无违规违纪的学生,次学年方可获学费减免续得资格。学生事务处于每年缴纳学费之前完成资格复核,对获得减免续得资格的同学,由财务处负责通知当年实际应缴的学杂费金额。
3、凡学生中途转、退学,或在读期间户籍变更转移至珠海市外的,取消转、退学、户籍变更转移以后各学年学费减免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学费减免的总金额;
4、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的学费减免额度;复学后,按照休学前行为规范考核情况减免相应的学费金额;
5、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学费减免的续得资格;
6、珠海籍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年限为四年。
7、当年拟学费减免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本实施细则经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25级广东省录取的珠海籍本科新生。
学校本科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3620055、3620066、3620077、3620088
学校珠海市招生组联系电话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ic.edu.cn/contact.htm
北师香港浸会大学
2025年3月